#风水论道



道法自然、道纪、一、四大诸论。


自然 道家老子指万物非人为的本然状态。《老子·五十一章》:“莫之命而常自然。”《庄子·渔父》:“真者所以受于天也,自然不可易也。”《淮南子·原道训》:“因其自然而推之,万物之变不可究也。”三国魏嵇康《难宅无吉凶摄生论》:“百姓谓之自然,而不知所以然。”西晋郭象《庄子注·齐物论》:“天然耳,非为也,故以天言之。以天言之,所以明其自然也,岂苍苍之谓哉!”在中国古代哲学中,自然还有多种含义,如指无意识,无目的,无为无造。《庄子·德充符》:“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。”《韩非子·大体》:“守成理,因自然。”三国魏之王弼《老子注·五章》:“天地任自然,无为无造,万物自相治理,故不仁也。”即指道。三国魏何晏《无名论》:“夏侯玄曰:‘天地以自然运,圣人以自然用。’自然者,道也。”北宋程颢《遗书》卷十二:“一阴一阳之谓道,自然之道也。”指人的自然本性和自然情感。与名教相对。三国魏嵇康从反对名教出发,提倡纵欲以顺从人的自然本性。《难自然好学论》:“六经以抑引为主,人性以纵欲为欢,抑引则违其愿,从欲则得自然。”又指必然。《孟子字义疏证·理》:“由血气之自然,而审察之以知其必然,是之谓理义。自然之与必然,非二事也。”

道法自然 先秦道家基本思想之一。《老子·二十五章》: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意谓宇宙间最根本的原则是自然,听任世界上所有事物的自生自灭而不加以干预最为高明,因而一切改造自然、改造社会的人为活动都应该取消,“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”(《老子·六十四章》)。旨在反对儒家“有为”说。受这一思想影响,魏晋时何晏、王弼等援道入儒,宣称儒家提倡的礼法名教亦出于自然,二者的关系是本末而非对立。何晏说:“自然者,道也。”(《列子·仲尼》注引《无名论》)嵇康、阮籍等人则认为礼法名教与自然相对立。他们以道法自然说反对儒家的礼法名教。嵇康力倡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(《释私论》),以为“六经以抑引为主,人性以从欲为欢,抑引则违其愿,从欲则得自然。……仁义务于理伪,非养真之要术,廉让出于争夺,非自然之所出也。”(《难自然好学论》)阮籍则明确宣称“君子之礼法,诚天下残贼、乱危、死亡之术耳”(《大人先生传》)。只有道法自然的社会才是“至德”之世。


四大 春秋老子用语。指道、天、地、人。老子认为这四者都是宇宙间至大无限的存在,故称。《老子·二十五章》:“故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。域中有四大,而人居其一焉。”其中“道”最根本,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。

道纪 中国古代哲学用语。道的原理、法则。《老子·十四章》:“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,能知古始,是谓道纪。”纪,理也。意为根据古之道的本原(“无”),以指导当今之事物(有),也就懂得了道的原理、法则。《管子·心术上》:“故必知不言、无为之事,然后知道之纪。”

一 中国古代哲学用语。指万物的普遍本质。《老子·三十九章》:“万物得一以生。”这里的“一”指“道”,《老子》以“道”为万物的普遍本质。韩非也认为:“道无双,故曰一。”(《韩非子·扬权》)《淮南子·诠言训》:“一也者,万物之本也,无敌之道也。”北宋张载以“气”为万物的普遍本质,故以“一”指“气”。《正蒙·诚明》:“湛一,气之本。”《正蒙·太和》:“知虚空即气,则有无、隐显、神化、性命通一无二。”指宇宙开初的混沌未分者。《老子·四十二章》:“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”《庄子·天地》:“泰初有无,无有无名,一之所起,有一而未形。”西汉董仲舒《举贤良对策一》:“一者,万物之所从始也。”《列子·天瑞》:“一者,形变之始也。”指同一、统一。与多(异)、二(两)相对。《庄子·齐物论》:“凡物无成与毁,复通为一。”“天地与我并生,而万物与我为一。”把天地万物都看成是同一的、无差别的。《吕氏春秋·大乐》:“一也者制令,两也者从听”,“知一则明,明两则狂”。把“一”与“两”对立,主张舍两法一。


《黄帝内经·素问·阴阳离合论》:“阴阳者,数之可十,推之可百,数之可万,万之大不可胜数,然其要一也。”认为天地万物都可用阴阳的对立统一来概括。西汉董仲舒《春秋繁露·天道无二》:“天之常道,相反之物也,不得两起,故谓之一。一而不二者,天之行也。”主一去二,认为阴阳不构成矛盾。北宋张载《正蒙·参两》:“一物两体,气也。一故神(自注:两在故不测),两故化(自注:推行于一)。”《正蒙·太和》:“两不立则一不可见,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。”


●明确提出了对立统一的思想。


宋?朱熹:“物物有一太极”。《信心铭》:万法齐观,归复自然……极小同大, 忘绝境界。极大同小 ,不见边表。有即是无, 无即是有。若不如是, 必不须守。

●一即一切, 一切即一。此万物变化无穷之道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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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标题:自然法则发布于2024-04-18 11:34: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