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了凡四训


易曰:「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。」昔顏氏將以女妻叔梁紇,而歷敘其祖宗積德之長,逆知其子孫必有興者。孔子稱舜之大孝,曰:「宗廟饗之,子孫保之」,皆至論也。試以往事徵之。


楊少師榮,建寧人。世以濟渡為生,久雨溪漲,橫流沖毀民居,溺死者順流而下,他舟皆撈取貨物,獨少師曾祖及祖,惟救人,而貨物一無所取,鄉人嗤其愚。逮少師父生,家漸裕,有神人化為道者,語之曰:「汝祖父有陰功,子孫當貴顯,宜葬某地。」遂依其所指而窆之,即今白兔墳也。後生少師,弱冠登第,位至三公,加曾祖,祖,父,如其官。子孫貴盛,至今尚多賢者。



鄞人楊自懲,初為縣吏,存心仁厚,守法公平。時縣宰嚴肅,偶撻一囚,血流滿前,而怒猶未息,楊跪而寬解之。宰曰:「怎奈此人越法悖理,不由人不怒。」


自懲叩首曰:「上失其道,民散久矣,如得其情,哀矜勿喜;喜且不可,而況怒乎?」宰為之霽顏。


家甚貧,饋遺一無所取,遇囚人乏糧,常多方以濟之。一日,有新囚數人待哺,家又缺米;給囚則家人無食;自顧則囚人堪憫;與其婦商之。


婦曰:「囚從何來?」


曰:「自杭而來。沿路忍飢,菜色可掬。」


因撤己之米,煮粥以食囚。後生二子,長曰守陳,次曰守址,為南北吏部侍郎;長孫為刑部侍郎;次孫為四川廉憲,又俱為名臣;今楚亭,德政,亦其裔也。



昔正統間,鄧茂七倡亂於福建,士民從賊者甚眾;朝廷起鄞縣張都憲楷南徵,以計擒賊,後委布政司謝都事,搜殺東路賊黨;謝求賊中黨附冊籍,凡不附賊者,密授以白布小旗,約兵至日,插旗門首,戒軍兵無妄殺,全活萬人;後謝之子遷,中狀元,為宰輔;孫丕,復中探花。



莆田林氏,先世有老母好善,常作粉團施人,求取即與之,無倦色;一仙化為道人,每旦索食六七團。母日日與之,終三年如一日,乃知其誠也。因謂之曰:「吾食汝三年粉團,何以報汝?府後有一地,葬之,子孫官爵,有一升麻子之數。」


其子依所點葬之,初世即有九人登第,累代簪纓甚盛,福建有無林不開榜之謠。



馮琢庵太史之父,為邑庠生。隆冬早起赴學,路遇一人,倒臥雪中,捫之,半僵矣。遂解己綿裘衣之,且扶歸救蘇。夢神告之曰:「汝救人一命,出至誠心,吾遣韓琦為汝子。」及生琢庵,遂名琦。



台州應尚書,壯年習業於山中。夜鬼嘯集,往往驚人,公不懼也;一夕聞鬼雲:「某婦以夫久客不歸,翁姑逼其嫁人。明夜當縊死於此,吾得代矣。」公潛賣田,得銀四兩。即偽作其夫之書,寄銀還家;其父母見書,以手跡不類,疑之。


既而曰:「書可假,銀不可假,想兒無恙。」婦遂不嫁。其子後歸,夫婦相保如初。


公又聞鬼語曰:「我當得代,奈此秀才壞吾事。」


旁一鬼曰:「爾何不禍之?」


曰:「上帝以此人心好,命作陰德尚書矣,吾何得而禍之?」


應公因此益自努勵,善日加修,德日加厚;遇歲飢,輒捐谷以賑之;遇親戚有急,輒委曲維持;遇有橫逆,輒反躬自責,怡然順受;子孫登科第者,今累累也。



常熟徐鳳竹栻,其父素富,偶遇年荒,先捐租以為同邑之倡,又分谷以賑貧乏,夜聞鬼唱於門曰:「千不誆,萬不誆;徐家秀才,做到了舉人郎。」相續而呼,連夜不斷。是歲,鳳竹果舉於鄉,其父因而益積德,孳孳不怠,修橋修路,齋僧接眾,凡有利益,無不盡心。後又聞鬼唱於門曰:「千不誆,萬不誆;徐家舉人,直做到都堂。」鳳竹官終兩浙巡撫。



嘉興屠康僖公,初為刑部主事,宿獄中,細詢諸囚情狀,得無辜者若干人,公不自以為功,密疏其事,以白堂官。後朝審,堂官摘其語,以訊諸囚,無不服者,釋冤抑十餘人。一時輦下咸頌尚書之明。


公復稟曰:「輦轂之下,尚多冤民,四海之廣,兆民之眾,豈無枉者?宜五年差一減刑官,覈實而平反之。」


尚書為奏,允其議。時公亦差減刑之列,夢一神告之曰:「汝命無子,今減刑之議,深合天心,上帝賜汝三子,皆衣紫腰金。」是夕夫人有娠,後生應塤,應坤,應埈,皆顯官。



嘉興包憑,字信之,其父為池陽太守,生七子,憑最少,贅平湖袁氏,與吾父往來甚厚,博學高才,累舉不第,留心二氏之學。一日東游泖湖,偶至一村寺中,見觀音像,淋灕露立,即解橐中十金,授主僧,令修屋宇,僧告以功大銀少,不能竣事;復取松布四疋,檢篋中衣七件與之,內紵褶,系新置,其僕請已之。


憑曰:「但得聖像無恙,吾雖裸裎何傷?」


僧垂淚曰:「捨銀及衣布,猶非難事。只此一點心,如何易得。」


後功完,拉老父同游,宿寺中。公夢伽藍來謝曰:「汝子當享世祿矣。」後子汴,孫檉芳,皆登第,作顯官。



嘉善支立之父,為刑房吏,有囚無辜陷重辟,意哀之,欲求其生。囚語其妻曰:「支公嘉意,愧無以報,明日延之下鄉,汝以身事之,彼或肯用意,則我可生也。」其妻泣而聽命。及至,妻自出勸酒,具告以夫意。支不聽,卒為盡力平反之。囚出獄,夫妻登門叩謝曰:「公如此厚德,晚世所稀,今無子,吾有弱女,送為箕帚妾,此則禮之可通者。」支為備禮而納之,生立,弱冠中魁,官至翰林孔目,立生高,高生祿,皆貢為學博。祿生大綸,登第。


凡此十條,所行不同,同歸於善而已。若復精而言之,則善有真,有假;有端,有曲;有陰,有陽;有是,有非;有偏,有正;有半,有滿;有大,有小;有難,有易;皆當深辨。為善而不窮理,則自謂行持,豈知造孽,枉費苦心,無益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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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标题:《了凡四訓》· 積善之方 (上)发布于2024-05-02 11:10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