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明,正信佛子要想表达对祖先、已故父母的哀思追忆,应该怎么做才如法呢?印光大师的开示圆融中道,发人深省。


祭祀应用蔬食以表诚敬

食肉一事,大是怪事,但以习行既久,不知其非,反以为礼。故祭天地、祭祖宗、奉父母、待宾客,皆以肉为表示诚孝恭敬之物。世间圣人不说三世因果、六道轮回之事理,亦随顺俗情而行,又复谆谆于仁民爱物之道。推圣人爱物之仁,可知以肉表诚孝恭敬之非义也。


夫表我诚孝恭敬,当以极慈祥清净之物方可,何可以猪,羊,鸡,鸭,鱼,虾等极秽污之物?又复活活杀死,此等诸物死时,其惨痛怨恨难以言宣。有仁心者,何忍以杀彼诸物,表我诚敬乎?试思此之诚敬,为顺理之诚敬乎,抑悖德之诚敬乎?仁人祭祖,尚求仁者之粟,今求屠刽之肉,是焉得为诚敬乎?由是言之,杀生以祭天地,是逆天地好生之德,天神地祇岂以此诸秽物为香洁,而歆飨之乎?盖祭者,欲藉此以食其祭品耳。


至于祭祖宗、奉父母、待宾客,当思有益于祖宗、父母、宾客,方为合理。今以极惨酷之杀业,为我致诚敬之表示,令祖宗、父母、宾客同膺杀祸,此之诚敬是祸害,非诚敬也。而况一切众生,皆是过去父母、未来诸佛,不加救济,反为表我之诚而加杀害乎?


——《印光法师文钞续编·卷下·祭祖用素序》

焚化虽不宜全废 亦不可多烧

世有愚人,不知以物表心,专以多烧为事,亦不可。当以法力心力加持,令其变少成多,以遍施自己宗亲与一切孤魂则可。若供佛菩萨,则非所宜。佛菩萨岂无所受用,尚需世人之供养乎?但世人若不以饮食香华等表其诚心,则将无以作感佛菩萨之诚。


愚人无知,纵用此以供佛,于一念诚心上论,亦有功德。喻如小儿供佛以沙(阿育王前身事),尚得铁轮王报。若愚人不知求生西方,用许多金钱,买锡箔烧之寄库,实则痴心妄想。俗人以自私自利之心,欲作永远做鬼之计,恰逢不问是非,只期有佛事得经资之俗僧,便随彼意行之。故破地狱,破血湖,还寿生者,实繁有徒。


然君子思不出其位,但可以此理自守,及为明理之人陈说。若执固不化之人,亦不得攻击。以致招人怨恨,则于己于人于法,皆无利益也。


——《印光法师文钞三编·卷二·复金振卿居士书》





 


   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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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标题:印光大师关于清明祭祀的两则法语发布于2024-04-20 10:17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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